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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说法] 云律通 | 年休假,怎么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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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18 1 与癌共舞小助手 发表于 2017-7-1 11:2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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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左手曦月右手清阳 于 2022-9-26 11:02 编辑

年休假,怎么休?


微信图片_20170630171432.jpg

每个劳动者都向往一个风轻云淡的浪漫年假,然而在那之前,你得首先摆平围绕年假产生的种种困扰……


1. 什么是年休假?

休息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为了使各行各业的职工均能平等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是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不难看出,年休假这个概念中,有两个关键词:一是“带薪”,一是“连续”。


带薪

“带薪”,顾名思义,是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如果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天数少于该职工应休天数的,则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假支付三倍工资(“三倍”中包含职工正常的工资收入);


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即此时视为该职工已享受年休假待遇。


举个栗子,如果小苏同学每日工资200元,则在他依法休年假期间,单位应该每日照发工资200元。如果单位提出,因本年度生产任务紧张、无法安排小苏的年休假,而小苏表示接受,那么单位就应该依法支付小苏三倍的工资,即每日600元。但是,如果是小苏自己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提出“世界那么贵,我还是不去看了……”,则单位只需要如常支付其每日200元的工资。


连续

“连续”,是指年休假是一个相对连续的期间,而不是将员工享有的休假天数,拆分成较短的时间。因为连续的假期,是职工充分行使休息权的必要条件。设想如果把5天的年休假分割成5个单日,出境旅游就基本不用考虑了吧……


微信图片_20170630171444.jpg

1个5天拆成5个一天,足够把新马泰之旅变成新村、马连道、太平路之旅(别想了,都在大北京……)


2. 年休假可以休几天?

我国根据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将年休假分为三个梯度:


● 职工工作已经满1年但是不满10年的,可以享受5天的年休假;


● 工作满10年但不满20年的,可以享受10天的年休假;


● 工作已经满20年的,可以享受15天的年休假。


那么,如果是辞职后入职新单位的员工,又该如何计算年休假时间呢?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如果 该职工累计工作时间已满1年,则其进入新的用人单位后的年休假天数,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新单位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3. 哪些法定情形不应当享受带薪年假?

如果职工存在以下情形,则根据法律规定,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典型的例子是教师);


●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请问哪儿投简历);


●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微信图片_20170630171450.jpg
请病假、事假的时候,还得数着点天数。

另外,云律通要提醒您注意的是,如果已经休完当年的年假,又出现以上后四种情况的,也不要觉得占了便宜啊,因为根据《实施办法》,明年的年休假就不能再享受了……


4. 年度结束时有年假未休完怎么办?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三倍支付报酬。


5. 离职时有年假未休完怎么办?

如果职工离职时年休假尚未休完,则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本年度已工作时间,折算其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天数,并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具体的折算方法如下: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休年假天数


6. 年休假与其他休假的关系是什么?

● 年休假与寒暑假。如前第三部分所述,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但如果职工确因工作需要,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


● 年休假与事假、病假。如前第三部分所述,事假和病假请假达到特定时长的,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 年休假与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年休假与这些假期功能各不相同,不应互相冲抵。


年休假权利被侵犯,应该怎么做?

根据《实施办法》,负责依法监督检查年休假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主管机关,是县级以上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职工可以向县级以上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举报,由其责令单位限期改正;如果单位逾期不改,则除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还应当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如果单位拒不执行前述行政处理决定,则应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职工与用人单位因年休假发生劳动争议的,则应该根据常规的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先向属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的,再向属地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您对与此相关的法律问题还有疑惑,欢迎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入与癌共舞患友专属的法律援助通道,咨询云律通法援律师:


1. 点击下列链接或复制后在手机网页打开

https://app.legalcloudai.com/personal-h5/?lizChannel=yagw-hyflyz&lizMarket=yagw-hyfl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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